【重購自用住宅用地有負擔,可申請退還出售時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減輕負擔】
夢想家園
Like:1
2023-06-14 19:47:38
77
share
【#重購自用住宅用地有負擔 #可申請退還出售時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減輕負擔】
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土地所有權人於二年內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自用住宅用地,如新購土地的地價超過出售土地的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,可就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內,申請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數額的土地增值稅。
#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❈『須符合無出租、無營業使用及有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處設立戶籍』。
稅務局進一步提醒民眾,自用住宅用地核准退稅後,重購土地須管制5年,期間內如有移轉、供出租、營業使用或遷出戶籍等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之情形者,將依法追繳原退還稅款;重購地戶籍如果需辦理遷出時,應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任何1人於原戶籍內。
資訊來源|財政部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夢想家園| Dream Home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alented.dream.HOME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